一、 申报资料: 1、 申请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2、 填写《安徽省道路客运业开业申请表》; 3、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及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 4、 资金信用证明或资产评估机构的验资证明; 5、 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 6、 生产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花名册、法定代表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 公司章程; 8、 工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9、 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制度; 10、申请班线客运经营,应当提供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二、 办事程序: 1、 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批条例的,由交通局运管所业务大厅窗登记受理; 2、 现场勘察:由交通局运管所派员进行现场勘察; 3、 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条款及申报资料、现场勘察结果作出行政 审批意见。
三、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叶 集 试 验 区 交 通 运 管 所 窗口服务号码:0564—6497344 监 督 电 话:0564—649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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